近期,面对疫情防控严峻复杂局面,金华市场监管部门立足职责,强化监管执法,聚焦农贸市场、专业市场、冷链物防、餐饮外卖、药店等重点场所,依法打击涉疫物资、产品质量、食品安全等方面违法行为,进一步压实疫情防控“四方责任”,切实筑牢我市疫情防控防线,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稳定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
现将近期一批涉疫典型案例公布如下:
七、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浙江永康分公司违反食品安全案
当事人使用未经“浙冷链”系统赋码的进口冷冻巴沙鱼片,违法经营额925元。2022年4月,永康市市场监管局作出没收违法经营的5件进口冷冻巴沙鱼片,并处罚款人民币20000元的行政处罚。
八、永康市某餐饮店使用未经“浙冷链”系统赋码的冷冻肉制品案
当事人共采购18千克未使用“浙冷链”系统赋码的进口冷冻去骨牛眼肉盖,已售出/使用了9.65千克。2022年4月,永康市市场监管局作出没收剩余未销售的8.35千克进口冷冻去骨牛眼肉盖,并处罚款人民币20000元的行政处罚。